中南大学基建工程各参建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的相关规定,对于质量保修期已满的工程,请各参建单位及时来校办理工程保修移交工作,学校将按国家规定及合同约定退还工程质量保证金。
特此通告。
中南大学基建处
2022年12月19日
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88836866 邮箱:zzhh0703@csu.edu.cn 中南大学基建处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