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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关于清退基建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公告(第二次)
2022-12-20 10:44  

中南大学基建工程各参建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的相关规定,对于质量保修期已满的工程,请各参建单位及时来校办理工程保修移交工作,学校将按国家规定及合同约定退还工程质量保证金。

特此通告。

 

 

中南大学基建处

2022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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