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南大学冶金与环境大楼一期工程(金贵楼)电梯及相关服务采购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以教发函[2012]25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中南大学,建设资金来自社会捐赠和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电梯及相关服务采购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南大学冶金与环境大楼一期工程(金贵楼)电梯及相关服务采购。
2.2建设地点:中南大学新校区内。
2.3建设规模:招标金额约70万元。
2.4数 量:本次招标电梯共计2台。
2.5资金来源:社会捐赠和自筹。
2.6质量标准:合格产品。
2.7招标范围:中南大学冶金与环境大楼一期工程(金贵楼)电梯及相关服务采购,共2台设备供货、安装、调试、验收、质保等。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3.1.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中国境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5投标人所投货物必须提供不少于两年的原厂质保、服务(质保期以甲方验收投入使用之日算起),还须提供货物两年的维保、年检;
3.1.6投标人须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客梯B级及以上资质(施工类别为安装维修);
3.1.7货物制造商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客梯A级资质,货梯B级资质。
3.1.8货物制造商在长沙市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维修保养机构。(需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具有安装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
3.1.9若投标人为代理商,还须提供投标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的证明文件及货物制造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3.1.10投标货物在近五年内在招标人处未发生过重大或批量质量问题;
3.1.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3.2.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3.2.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2.3 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3、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3.4、特定资格条件: 无 。
3.5、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报名时间和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于2017年 3 月 15日~2017年 3 月 21 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北京时间)在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乡县玉潭街道花明北路与二环路交汇处中央领御2栋1108号)报名。
4.2招标人将择优邀请合格报名单位参加投标。
5.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天17:00时前(含)。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南大学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
联系人:莫老师
电 话:0731-8883612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乡县玉潭街道花明北路与二环路交汇处中央领御2栋1108号
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0731-87887809
传 真:0731-87887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