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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2016年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2016-06-30 08:38  

一、招标条件

中南大学2016年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已由国家教育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国拨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中南大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校内邀请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南大学2016年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建设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中南大学校区内;

2.3工程规模:总投资约670万元;

2.4质量等级要求:合格工程标准;

2.5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预计从2016年7月开始到2017年3月结束(具体服务期须配合施工,以合同为准);

2.6监理服务范围:招标监理范围为中南大学2016年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建设项目施工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的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2]92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3本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按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配备标准执行,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

3.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5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

3.6拟任监理员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采用最低价中标。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5.1报名时间:从2016年6月23日至2016年6月29日,每天8:30~11:30, 14:30~17:00(北京时间,休息日除外);

5.2报名地点:长沙市蔡锷南路69号天辰·腾达商务大厦6楼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工程部

5.3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②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4报名截止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择优选择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由招标代理公司发出投标邀请函。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见招标公司发出的投标邀请函,未获得邀请函的单位不得购买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见招标文件。

八、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招标人名称:中南大学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932号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731-8883612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蔡锷南路69号天辰腾达商务大厦6楼

联系人:王长征  曹广飞  张劲波

电话:0731-85177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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