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位于中南大学新校区西北角,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2000m2,建筑主体共六层,项目建成后主要用于国家重金属污染防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共检测、行政办公以及专业教学实验用房。实验对象主要包括土壤修复及含重金属废水、废气、废渣的物化处理等,涉及实验工序主要有吸收、吸附、高温固相反应、气固反应、液固反应、植物及微生物修复等。项目施工期影响主要有施工噪声、施工扬尘、施工废水等影响,在采取措施后可以达到相关标准要求。项目实验废水集中收集后送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进行预处理后汇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汇入岳麓污水处理厂。实验过程产生的少量废气通过通风柜、抽风机引至高效过滤板处理,再经通风竖井通道至屋顶后排放。实验产生的废液、废渣、废弃包装物等均分类收集,统一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无害化处理。噪声设备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进行处理,减少机械设备的噪声污染,使噪声达标排放,做到不扰民。项目经上述措施处理之后,对周边环境基本无影响。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向社会团体和公众对本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在公告后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联系。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南大学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731-88836123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国环评证甲字第2702号,原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张工
电话:0731-88996225
传真:0731-85057233
电子邮件:107424867@qq.com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是否了解本项目?
②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③您关注本项目哪些方面的环境影响?
④您对本项目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出意见主要方式
欢迎您对本项目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您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于公示期内与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公示期:2016年6月15日~2016年6月25日
中南大学
2016年6月15日